翻译有哪些评价标准
翻译知识:翻译有哪些评价标准 添加时间:2020/6/15 19:59:38
在传统译学理念看来,译者当然是无权在翻译中体现自己风格的,因为译者的责任是传递原文的风格、原作者的风格,而不是展示他自己的风格。但是事实上,优秀的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肯定不会满足于做一个单纯的文字“搬运工”,跟在原文后面亦步亦趋,被原文的语言文字束缚住自己的手脚。譬如傅雷,他明确倡言“翻译应该像临画一样,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其用意也就是要求译者摆脱原文语言文字的“形”。众所周知,傅雷的翻译风格就很明显,我们拿起随便哪一本傅雷的译本,只消看上几页,不用看封面上译者的署名,就立即能感觉到这是傅雷的译本。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们的许多读者正是因为喜爱傅译的风格才爱上巴尔扎克的作品、爱上罗曼·罗兰的作品的。这里,翻译的事实与传统的译学理念显然背道而驰,形成了一个悖论。
同样的“悖论”也存在于前几年围绕葛浩文翻译莫言的作品所引发的争论上:一方面我们都看到,葛浩文的翻译“是把莫言作品推向诺奖领奖台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原因”,但另一方面却又有不少人对他“连删带改”的翻译表示“质疑”,说他“改坏了”莫言的原作。
翻译界这种“悖论”的由来其实是跟我们的翻译理念没有根据翻译的事实调整有关。长期以来我们对翻译的理解与认识一直停留在两种语言文字的转换层面,由此产生的对所谓合格译文的理解也就是“忠实”地实现了两种语言文字的转换。至于这种“转换”的实际效果如何,即译文能不能为译入语读者所接受,所喜爱,能不能在译入语环境里产生影响,等等,传统的译学理念是不考虑的。
有鉴于此,当代译论开始对翻译进行重新定位,2012年国际翻译日主题重申翻译是一种跨文化交际,强调翻译的使命就是要促进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之间有效的跨文化交际。当代译论呼唤“译者登场”,突出译者作为两种不同语言文化之间的协调者的身份,揭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在意识形态、国家政治、民族审美趣味等各种因素制约下对译文的“操控”。
确立了现代译论意识,把握住了翻译的使命,那么原先的许多“悖论”也就迎刃而解了:首先,不要把“是否尽可能百分之百地忠实地传递了原文的信息”作为评判翻译优劣的惟一标准。“忠实”只是我们评判翻译的一个标准,但不是惟一标准,我们还应该考虑翻译是否切实有效地促进了不同国家民族间的跨文化交际,这是评判翻译行为、尤其是译介行为和活动是否成功的更为重要的标准。以这个标准去看翻译,那么葛译莫言是否成功,傅译巴尔扎克、罗曼·罗兰的翻译风格是否有存在的权利和价值,那就都不是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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